聚焦
从制度到实践:《阻断办法》禁令落地与反制体系升级
2026年5月2日,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宣布根据《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商务部令2021年第1号,“《阻断办法》”)等相关规定,针对美国依据其针对伊朗能源及石油交易的制裁制定(包括第13902号行政令[1]、第13846号行政令[2]等),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五家中国企业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依法开展综合评估,确认相关制裁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商务部据此发布禁令: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第13846号行政令等规定,对上述企业采取的列入SDN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
本次禁令是商务部首次依据《阻断办法》认定外国法律法规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并发布阻断禁令。其核心意义在于,一方面,为受影响中国企业依法抵制特定外国制裁措施提供了明确的中国法依据;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境内主体在执行、协助执行或者配合相关外国制裁措施方面可能触及的合规红线。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