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坤律师事务所代表上海万可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可欣”)通过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完成康华生物(300841.SZ)控制权的收购,万可欣合计取得康华生物29.99%的表决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8.51亿元。万可欣由上海上实生物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生物医药并购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
康华生物主要从事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疫苗有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和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本次交易响应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并购六条”),充分利用收购方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康华生物经营治理水平,为上市公司赋能。
在本次交易中,汉坤律师事务所代表万可欣,全程参与了交易架构的设计、交易文件起草、修订及谈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反垄断申报、项目交割,提供了全流程、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展示了汉坤在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领域的卓越法律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