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婷丨应尔寅丨朱琳丨张馨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监局”)于2025年8月20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截至2025年9月20日。此次《征求意见稿》意在对2015年2月10日修订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2015年指引》”)进行修订和替代。本文将归纳和解读《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并针对银行的并购贷款业务建议相关应对措施。
一、并购贷款监管规则的演变进程
(一)2008年《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发布
2008年12月6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突破了《贷款通则》第二十条对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原则性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这标志着境内企业并购市场对商业银行的全面解禁,在此之前实践中仅有部分外资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通过银监会特别授权可以对国有大型企业海外并购提供贷款融资。根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发布答记者问[1],鉴于并购贷款与一般的商业贷款相比复杂性和风险性较高、国内企业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时代背景等因素,2008年《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起草遵循了两方面基本原则:一是既要适应市场需求,拓宽商业银行贷款领域,又要将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在满足市场需求和控制贷款风险之间取得最佳平衡;二是在风险控制的强制性要求基础上,采用了较多原则性指导的方式,以便商业银行因地制宜设计内部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
(二)《2015年指引》发布
2015年,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2015年指引》。《2015年指引》主要修改包括:
(1)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以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5年延长至7年);
(2)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从而在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不高于50%提高至不高于60%);
(3)将并购贷款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以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风险状况、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
(三)202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5年8月20日,金监局针对《2015年指引》进行了全面修订以形成《征求意见稿》,目的是适应新形势下并购市场发展需求,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体现在:
(1)拓宽并购贷款适用范围,在《2015年指引》适用的控制型并购交易基础上,允许并购贷款支持满足一定条件的参股型并购交易;
(2)设置差异化的展业资质要求,对开展控制型和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在要求监管评级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达标等要求的基础上,设置差异化的资产规模要求;
(3)优化贷款条件,提高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延长贷款最长期限;及
(4)强调偿债能力评估,要求银行应在综合考虑并购交易相关风险基础上,重点评估并购方偿债能力,同时关注并购后企业的发展前景、协同效应和经营效益,多维度评估对并购贷款的影响。
二、本次《征求意见稿》核心变化
为便于直观了解《征求意见稿》相对于《2015年指引》的主要修订及我们的建议,请见具体分析如下表(删除线和红色文字显示主要修订)。
主要修订和建议 |
《征求意见稿》 |
《2015年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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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并购贷款用途:限制偿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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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第一款 本办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境内并购方企业或者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含交易费用)的贷款。 |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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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并购实施主体:增加投资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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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第二款 前款所称子公司,是指并购方主要从事投资管理的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 |
第三条第二款 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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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并购贷款类型:新增参股型并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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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并购贷款用于支持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收购资产或者承接债务等方式,实现实际控制、合并或者参股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者资产。根据用途分为控制型并购贷款和参股型并购贷款: (一)控制型并购贷款是指支持并购方用于获得目标企业或者资产控制权的贷款。 已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并购方,为维持或者增强控制权而受让或者认购目标企业股权的,可以申请控制型并购贷款。 前款所称并购方可以是单一并购方或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多个并购方企业。 (二)参股型并购贷款是指支持单一并购方用于参股目标企业,但未实现对目标企业控制的贷款,但单次取得目标企业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0%。 单一并购方已持有目标企业20%及以上的股权,为进一步提升对目标企业持股比例,但未实现控制的,可以申请参股型并购贷款,但单次受让或者认购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 |
第三条第一款 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贷款支持已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并购方企业,为维持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受让或者认购目标企业股权的,适用本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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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增强银行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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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状况良好,公司治理完善; (二)具有从事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三)上年度监管评级良好,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四)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开展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的,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 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前,应当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备案。 |
第五条 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三)其他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四)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前,应当制定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的并购贷款业务。 |
第九条第二款 前款所称专业团队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专家、信贷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参股型并购贷款专业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五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 |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前款所称专业团队的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成员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专家、信贷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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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优化贷款条件:更高贷款比例和更长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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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70%,权益性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参股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60%,权益性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40%。 |
第二十一条 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60%。 第十四条第二款 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风险因素,根据并购双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购融资方式和金额等情况,合理测算并购贷款还款来源,审慎确定并购贷款所支持的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确保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权益性资金,防范高杠杆并购融资带来的风险。 |
第二十五条 控制型并购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参股型并购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七年。 |
第二十二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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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明确并购贷款置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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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并购贷款可以用于置换并购方先期支付的并购价款,但不得用于置换已获得的并购贷款。贷款办理时间与拟置换的并购交易价款支付完成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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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参股型并购贷款新增集中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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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参股型并购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的30%。 第三十条第一款 商业银行对单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 |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对单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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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增强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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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及时跟踪并购实施情况,密切关注借款合同中关键条款的履行情况,监测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严防借款人资金挪用、关联企业借助虚假并购交易套取贷款资金等行为。发现异常的,应当及时采取提前回收贷款、追加担保、调整贷款发放条件或者还款计划、冻结或者终止授信额度等措施。 |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商业银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加强对贷款资金的提款和支付管理,做好资金流向监控,防范关联企业借助虚假并购交易套取贷款资金,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用。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商业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应加强贷后检查,及时跟踪并购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并购双方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定期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来源是否匹配,对并购交易或者并购双方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贷款安全。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应密切关注借款合同中关键条款的履行情况。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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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婷 电话: +86 21 6080 0203 |
[1]参见金监局官网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2981&itemId=915&general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