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终于于10月23日第二次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1日。从2020年1月的首次征求意见,到法工委发言人明确表示将《反垄断法》修订列入2021年重点立法工作,伴随着全面深入的反垄断执法推进,《反垄断法》修订的每一步都引起了业界、媒体及相关企业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修正草案》的几处重点修订进行简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