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两期的笔记中,我们介绍了如何启动国际仲裁,以及仲裁员的选定和仲裁庭的组成。本期实务笔记将介绍组庭后的下一个重要主题,就是“对仲裁机构及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对于这个主题,我们想介绍如下几个部分的内容:(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通常有哪些?或者说,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需要考虑提管辖权异议;(2)在什么时候适合/需要提管辖权异议;(3)向谁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哪个机构或主体来审查管辖权异议,并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作出最终决定;(4)最后一部分探讨管辖权异议的司法审查与救济,即,在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介入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本篇将介绍前两个问题。